(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製度。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擬訂國家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法律法規草案,製定部門規章。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編製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海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擬訂生態環境標準,製定生態環境基準和技術規...[查看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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