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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保密常識
什麽(me) 是國家秘密?
國家秘密是指關(guan) 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nei) 隻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一切國家機關(guan) 、武裝力量、政黨(dang) 、社會(hui) 團體(ti) 、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yi) 務。
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
哪些是國家秘密?
(1)國家事務的重大決(jue) 策中的秘密事項;
(2)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yi) 務的事項;
(4)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5)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6)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調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7)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不符合以上規定的,不屬於(yu) 國家秘密。
國家秘密的密級如何劃分?
劃分密級的依據是這項國家秘密一旦泄露,能或可能給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程度不同,密級也不同。造成的危害越嚴(yan) 重,密級就越高。
《保密法》把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wei) 絕密、機密、秘密三個(ge) 等級。
(1)“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hui) 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yan) 重的損害;
(2)“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hui) 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yan) 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hui) 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國家秘密的基本要素是什麽(me) ?
(1)關(guan) 係國家安全和利益;
(2)依照法定程序確定;
(3)在一定時間內(nei) 隻限一定範圍人員知悉
02
違反保密法的行為(wei)
違反保密法的行為(wei) 主要有哪些?
《保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wei) 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ti) 的;
(2)買(mai) 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ti) 的;
(3)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chuan) 遞國家秘密載體(ti) 的;
(4)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ti) 出境,或者未經有關(guan) 主管部門批準,攜帶、傳(chuan) 遞國家秘密載體(ti) 出境的;
(5)非法複製、記錄、存儲(chu) 國家秘密的;
(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7)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chuan) 遞國家秘密的;
(8)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chu) 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的;
(9)在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係統與(yu) 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10)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chu) 設備存儲(chu) 、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11)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係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12)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chu) 設備贈送、出售、丟(diu) 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有前款行為(wei) 尚不構成犯罪,且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所在機關(guan) 、單位予以處理。
03
日常保密要求
保密工作十不準
(1)不該說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國家秘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國家秘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國家秘密;
(6)不在公共場所談論和處理國家秘密事項;
(7)不在沒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國家秘密;
(8)不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政傳(chuan) 遞國家秘密;
(9)不準擅自複製國家秘密;
(10)不攜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物品參觀、遊覽和探親(qin) 訪友。
電話:027-84450112 傳(chuan) 真:027-84872714 E-mail:cjsbszhc@126.com 地址:琴台大道515號 郵編:4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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